维修基金应交给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由业主委员会代为管理。不过,物业管理维修基金本质上属于业主的财产,物业管理公司只是作为管理方进行管理和使用。因此,业主有权决定其交给谁管理。一般情况下,物业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监管,业主委员会无权挪用。当物业需要进行维修时,应向管理部门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在紧急情况下,物业公司可先行垫付部分资金进行维修,事后需向业主委员会报备并进行公示。如需更多关于“交给谁管理”的内容,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获取准确信息。
维修基金交给谁
通常情况下,房屋维修基金是交给开发商或物业进行代管的,但最终会交到所在地的房管局。这意味着当业主需要维修时,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启动房屋维修基金。具体流程和规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所在地的房管局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信息。请注意,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和设备的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等项目的资金,应合理使用和保护。如有疑虑或发现违规行为,业主有权进行检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