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因地区政策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不含本数)。
2. 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这一条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比如某些地方的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标准可能定在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另外,一些地方还可能将住宅小区容积率与单套建筑面积结合起来进行限定,如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但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视为非普通住宅。此外,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信息中规划设计用途栏标注为“非居住用房”或“非住宅”,也属于非普通住宅范畴。这类房屋通常包括商业服务用房、车库等。
3. 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一定比例的住宅。一般来说,实际成交价格高出平均水平达到一定比例也视为非普通住宅,其具体标准比例需结合地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也有一些观点认为超出本地征收地标准或非超过基本地段的房价控制标准的部分都将作为非普通住宅的判断依据。例如超出所在区域同类房屋同期交易价格均价比例较高的别墅或豪华住宅也属于非普通住宅范畴。总之,对于实际成交价格的认定,通常是按照该区域或地段同期同类房屋的平均交易价格来进行比较。不同地区的普通住宅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并且可能会有时间限制要求认定主体在特定时间段内购买或转让房屋才能适用相关优惠政策或税收标准等规定。所以关于实际成交价格超出标准的判断还应结合地方具体的标准而定。上述三个方面均属于较为重要的条件且互相制约关联形成整体判断依据来确定是否为非普通住宅类型的情况相对较少存在具体的条文标准仅供参考并不保证符合所有的情况请在进行具体房屋性质的认定前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认定办法和要求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专业的解答。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如需了解某个具体地区的非普通住宅认定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此外,这些标准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因此还需关注相关政策的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