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户籍条件:购房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且申请购房家庭成员在沪名下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此外,外来务工人员也需要满足一定的居住年限和社保缴纳年限要求。
2. 居住面积条件:根据申请家庭成员的计算情况来确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居住面积限制,要求提出申请的个人必须是在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上海市标准的情况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3. 住房条件限制:若家庭成员在上海市范围内持有住房产权(包括已签订购房合同的房屋),则不得申请经济适用房。此外,家庭成员在沪名下承租公有住房计入住房面积的计算范围内。目前按照其他规定属于不能购房的也不可申请经济适用房。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在购买其他住房时必须停止申请购房。不同住房的产权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也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同一住房不得作为不同家庭申购的房源重复计算登记户数等限制条件,符合条件的规定限购一套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符合要求的房屋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同时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再次申请购房的机会。购房资格在房源有效期内且购房者满足资格条件的购房者仍然可以再次申请购房资格认定,以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另外不同户籍对于房屋产权的申请限制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已婚和未婚的单身人士也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但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限制。如果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因特殊原因如离异导致名下无房产,则需要在离异后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总之在上海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限制,包括户籍、居住面积、住房条件等要求,以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条件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地产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