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兴安盟行政区域内的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2.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3.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财务报告等。
7. 监督、检查指导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8.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及中心内部管理工作等。
该中心致力于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增值以及高效运作,以支持兴安盟的住房市场发展和满足缴存人的住房需求。如想了解更多信息,可以访问其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