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有两种,分别是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具体确定方式如下:
1. 从价计征: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税余值的计算方式为房产原值乘以(1-扣除比例),其中扣除比例一般按地方政策规定执行,通常在10%到30%之间。具体的税率则由省级政府确定,一般在1.2%左右。这意味着,如果有一套原价值为一百万的房子,其扣除比例为30%,那么计税余值就是70万,如果税率为1.2%,那么每年的房产税就是7万或者月交几千元。这种计算方式主要针对企业或个人拥有的经营性房产。
2. 从租计征: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税率为年租金收入的12%。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优惠,如果是向居民出租住房的应税面积部分,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在确定租金收入时,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进行确认。这种计算方式主要针对出租房产的企业或个人。
在确定具体的计税依据时,需要考虑房产的具体用途(如经营或出租)、地理位置、价值以及可能的税收优惠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税务政策和税率可能会因地区、房产类型和持有目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确认计税依据和计算房产税时,建议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人员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