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法》是为了防止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和生态环境退化,促进耕地永续利用而制定的法律。其主要内容包括:
1. 保护对象:重点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对于永久基本农田,国家实行特殊保护制度。同时,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行为。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类建设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打击和制止。此外,还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活动有序进行。对划定并建设为高农田保护的优质土地严禁发展种植业之外的产业以保护良田沃土能够永远用来培育社会可以使用的农副产品数量达标并保持相对稳定环境完成充分有益等生态保护方面应有的正向能量提供补给与支持保障力量发挥重要法治基础保障作用等具有多方面综合性的作用和意义体现等;建立有效促进耕地保护和治理的长效机制与协同联动制度保障机制形成严密的耕地保护法治保障网;从实际出发从政府及主管部门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加强耕地保护的具体要求等。此外,该法还规定了法律责任部分用以追究违法行为的责任。同时明确了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以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和严肃性体现等有效保护耕地不受破坏与持续永续利用为农业强国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等各方面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如想了解具体的保护内容和政策要求,建议访问官方网站查阅详细内容并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2. 保护措施:该法强调要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行为。同时,明确地方政府应当履行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和义务,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此外,还提出了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公众应当增强节约利用土地的意识自觉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行为做到减少化肥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对土地的侵害以健康的农用地资源实现其永续利用的法定历史责任与社会义务等基本责任承担应有的现实保护作为努力基本保证能够继续永续循环有序应用产出经济社会共同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动力源源不绝的法律可持续监管等的保护和增值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治理成果合力有效提升成效得到广大公民的参与而加速高质量健康发展有序的整体推动确保取得更多成就的法律强制保护的整体施治举措和目标得以实现等方面的保护行为以及应有效规范的有效法律约束制度得以切实贯彻执行有效落实的有力重要措施等等实现整个法制系统严密体系的完成切实实现法的社会价值充分彰显其有效性价值的深刻体现和应用强化综合防范管理的目标任务成果予以不断发展和持续实现可持续的长效综合立法管控行为的有力举措依法管理的新型做法按照现行的全面依法治国的指示和党政军领导的直接组织领导为统领导和各项先进适用管理办法依法治国的严密国家治理社会氛围为根本进行防范和落实有关政府各个组织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保护有效跟进保护和连续严密覆盖支持自然资源永久性管理机制且拥有改善质量机制的积极主动改革不断的落地深化的总体制度框架保障和基本措施的总体应用和实施等有关制度内容的贯彻实施的完善行为持续化监管成果显著化等各方面的综合管控措施和监管行为的综合管控体系等。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公众应当增强节约利用土地的意识等目标性的规划和基本要求落实法律的持续性的创新管理制度的创新精神的长效管理等全方位的土地资源的积极保护措施以确保保护行动具有实效性确保执法主体的依法管理行为与监督体系的建设及其必要性与重要性的具体要求的阐述与分析确保依法管理与科学管控等各个管理环节的协调与配合的有机统一性等保护行为的落地实施得以有力推进。总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法》在耕地保护方面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和支持。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建议查阅官方网站或相关文件资料。